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国泰富贵成长两全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什么都要给孩子最好的,因此孩子的抚养费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为你的孩子买一份保险吧,它给你的孩子全方位照顾,使一家人生活无忧。国泰富贵成长两全保险如何?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二十四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二十四时止,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按保险金额为准,依年交交费方式无息计算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或第一级残疾诊断确定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的一点一倍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

  2、自二十四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止,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按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

  (二)、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十五周岁、十六周岁、十七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分别给付。

  2、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二十一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四十,分别给付。

  3、被保险人于二十四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付。

  4、自被保险人于二十四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起,每届满三周年之日被保险人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分别给付。

  (三)、生命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按诊断确定当时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给付。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