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保条件
凡10周岁以上64周岁以下(含64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16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
五、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红利分派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予投保人。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领取方式有三种: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即红利存留在本公司,以复利计息,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三)抵缴保险费。
七、生存金领取方式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两种,投时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领取方式。
在分期领取方式下,被保险人从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开始,以固定期间年金方式分期领取,若在此期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剩余未领取期间的“年金”,分期派发给年金受益人。“年金”领取金额根据以下《年金领取金额表》计算得到。
九、举例分析
例:25岁女性,投保《泰康松鹤延年(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5份,
保险金额:17740元
缴费年期:20年
年缴保费:2500元
平均每月:208元
领取年龄:60岁
可获得以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0岁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与投保人所缴保险费之和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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