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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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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自己及家人亲友购买一份商业保险,逐渐成为广大市民较为普遍的消费计划之一了。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产品特色:

  1、更高:返还收益高

  终生享有生存金两年一返,给付比例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比例高。

  2、更快:祝寿还本快

  自61周岁开始,可每五年领取一次祝寿金,单次祝寿金为应缴保费总额的18%,最多可领取6次,累计可获应缴保费总额的108%。

  3、更强:保障功能强

  终身拥有身故保障,助您抵御未知的人生风险。

  4、更多:分红复利多

  每期的生存金、祝寿金和红利分别进入账户后,每年按各自确定的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让您足不出户坐享持续不断的丰厚汇报。

  5、更全:贴心关怀全

  贴心关怀设计,您一旦成功投保本产品,即刻获得包括等待期特免、减额缴清、保单质押贷款等各项功能的全面保障。

  保险责任:

  生存给付

  1、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本公司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若被保险人生存,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起,每5周年按应缴纳保险费总和的18%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8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身故保障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身故,返还已缴保费(不计利息,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年满18岁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年满18岁后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身故,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红利

  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

  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红利未领取

  1、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留存于公司帐户,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2、红利留存于公司帐户,按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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