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至80周岁
交费期间及投保年龄
一次交清:30天-55周岁;5年交:30天-54周岁
10年交:30天-50周岁;20年交:30天-42周岁
基本责任保险责任
1.金生存保险
满3年60周岁前,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5%.60周岁~80周岁,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0%
2.满期保险金:80周岁,给付保险金额
3.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18周岁起,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的1.1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4.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
客户在投保时或56周岁之前可选择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保险责任:
祝寿金:60周岁给付可选责任保险金额
l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与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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