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至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等值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50%给付祝寿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见10.4),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如下约定给付: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则我们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则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交费期间×10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超过累计已交保险费与100万元之和;
(3)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0周岁,则我们按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因该事故导致身故,则按疾病身故给付,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按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生存金:年年有钱领!60岁前每年领保额10%,61岁起每年领保额15%;
祝寿金:60和80周岁,分别返还已交保费50%;
贴心关怀:疾病身故有保障,意外身故多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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