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金=每年返还基本保额及累计红利增额的4%(3年交)、6%(5年交)、8%(10年交)
2、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3、疾病身故保险金=1*(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4、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5、自驾车意外身故给付=3*(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6、航空意外身故给付=5*(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7、保单生效满一周年后,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8、保险期满时,可以将满期保险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申请转换年金。
9、可以附加《阳光人寿附加康健重大疾病保险》和《阳光人寿附加康泰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案例演示:杨女士30岁,有社保,为自己购买20份(每份1000元)阳光十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同时购买了10份(每份50元)附加康健重大疾病保险,选择5年交费,并购买附加康泰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首年共交纳保费20790元。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1、杨女士生存至10年满期,她将获得满期保险金100000元,以及累计红利增额保险金;
2、杨女士10年内,每年可以领取最少1200元的生存金;
3、若杨女士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1倍(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4、若杨女士因一般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2倍(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5、若杨女士因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3倍(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6、若杨女士因航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5倍(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增额)*交费年度数;
7、杨女士同时可以享受长达10年的重大疾病保障,保障金额高达61000元,保障范围多达18种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8、杨女士也可以享受在社保的报销基础上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余额的90%,当年最高报销额度高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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