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手里有上亿元的保险金,居然没有被保险人前去认领。这是记者昨天从江苏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内保险市场逐渐活跃,个人保险开始进入市民家庭。
从那时起,很多保险公司推出的个人寿险中,包含有生存给付条款。而这些生存金给付的周期,稍短一些的只有2~5年。从这些保险销售出去之后,每隔2~5年,被保险人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具体时间和数目视具体条款而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以前购买了个人寿险的客户开始陆续从保险公司领取生存保险金。
但仍有不少客户因为将保单束之高阁,到期之后忘记领取。而因为被保险人的联系方式变动,保险公司也无法联系上这些被保险人。所以,至今共有超过亿元未领金额。
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告诉记者,“无主生存保险金”大都发生在一些经营时间较长的保险公司内。“我们公司经营时间比较长,所以截至2007年4月底,全江苏省仍有8000余万元的生存金无人认领。”平安人寿客服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在去年底的统计数据是1亿元左右,当时通过努力找寻,为2000万元找到了“家”。
生存金没有及时领取,对保险公司来说,也并不是划算的事情。“一方面,投保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及时的体现,公司形象受损;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把钱送交投保人手中,也耗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上文提及那位保险公司高管对此也很忧虑。
保险公司并没有占投保人的便宜,没领取的钱可“吃”利息
“放在保险公司的钱,不拿是不是永远就那么多呢?还算利息给我们啊?”带着贾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后了解到各家公司针对不同险种有不同的约定,投保人必须在投保时了解清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投保时只要约定满期不领享受利息,就可以一直累计生息。”友邦保险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有很多被保险人投保包含生存金给付的险种时,觉得隔个2~5年就要去一趟公司拿钱太麻烦,选择将保险金放在公司累积生息。“但如果不事先约定累积生息的话,公司是不会计算利息的。”该人士称,累积生息的保险金将按照当时的银行活期利率算给客户,客户仍可以随时支取。记者了解到,民生人寿对待没有按时领取的生存金,无需约定自动进行累积生息。
记者了解到,若被保险人不愿意立即领取生存保险金,除了累积生息外还可以考虑将其转为年金,假设金女士购买的险种50岁到期,可领取生存保险金10万元,而金女士暂时不需要这笔钱,她可以将10万元转为年金,比如每10年领一次。据介绍,共有5种领取方式供投保人选择,如年领、月领、趸领等。“通过年金的方式,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更多的‘生存保险金’。”业内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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