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该产品是一种适合于银行、邮政等机构代理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满期时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备注:
承保年龄:出生满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3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的交费时期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保险期间分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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