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身故利益给付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累计所缴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及其至身故日按年复利2.5%计算的利息,扣除已支付的累计现金利益*。
现金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下述年龄,将分别得到相应的现金利益给付。
18周岁100%保险金额
19周岁105%保险金额
20周岁110%保险金额
21周岁115%保险金额
红利分配
·本产品采用现金红利分配,不具有终了红利,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红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红利实现方式:直接领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本公司按复利累积生息。产品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和费差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即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与定价假设的差异造成的可分配盈余。
·本公司依托行业领先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对分红保险产品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精心配置投资组合,追求长期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未来红利水平将由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本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以稳健经营和专业精神为宗旨,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努力保持红利分配的稳定性,具体金额将在每年寄发给客户的红利通知书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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