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的主要特点:
一次投入,稳定收益,更有3倍保障。
有“陪”而来,防患于未然,人生自在掌控
18至25岁:婚嫁金、创业金
50岁以上:稳健理财、养老金、合理避税
鑫丰五“金”贴心相伴
到期返还满期金
保底不少利息金
年年享受分红金
三倍呵护保障金
紧急周转有现金
条款的主要内容:
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
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遭受
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
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保单贷款
现金价值的80%,最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