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如被保险人生存,自合同生效日起,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2、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112%。
(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
3、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支付保险费的金额×200%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支付保险费的金额×300%。
注:“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中,任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
5、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支付保险费的金额×300%
注:“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中,任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
6、满期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的身故的,我们不负保险金和特别体恤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