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色
(一)让您的爱,陪伴孩子的成长。
(二)在孩子十七岁以前,每年都能获得基本保额的3%作为成长教育金;
(三)孩子年满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周岁,有基本保额的25%作为大学教育保险金;
(四)保险期内身故保障,满期返还所交保费,享有公司分红。
二、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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