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劣势:
1、绑定性
该产品主险及附加险属于组合绑定性质,附加险在主险购买的同时是必须附加的,两者均无法单独出售。对于有单方面需求的用户,绑定产品的价值反而有所降低。
2、终止性
该产品附加的重疾险如果发生理赔,重疾险与主险的合同将一并终止。虽然重疾理赔发生前,用户账户每年都会有分红,且三年返还一次。但一旦被保险人遭遇重疾,用户的养老金等保障即刻消除。
3、高消费性
该产品属于分红型产品,不是纯保障的产品,在保费上要比一般的保障性产品昂贵,虽然重疾的理赔额度高,但此前的保费投入较高,
4、时间限制性
该产品的养老保障需要在80岁后才能领取,比普通的社会养老保险晚了近20的,对被保险人年老生活的保障力度较低,而老年人正是在退休后需要更多的养老金来补充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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