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呵护 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人生提供周全保障。
定期返还 生存至每三周年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
分享红利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鑫两全分红险,选择10年交费,基本保额为10万元,每年交费2072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9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15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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