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保险属于一款比较典型的两全保险,保险责任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提供身故保障和满期保险金。
该保险身故保障分为疾病身故保障和意外身故保障两种。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的10%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按当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有效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期满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作为一款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给投保该保险的客户分配红利。但是该保险红利采取增额交清方式,即红利不直接支付给客户,而是将每年的红利转换成保额,使被保险人身价随着分配逐年递增,到合同终止时基本保额和红利增额一次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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