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仍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期满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下列两项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②投保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在给付第(2)项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下列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①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不高于30万元,按个人账户价值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大于30万元,按30万元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产品特点投资稳健,保底收益高
较高的保底结算利率,加上较高持续奖金,确保该产品保底收益可观。前三年末,客户保底收益情况测算见附表。
保退自由,退保费用少
保单首年内退保,退保费用为1%,满一年后,免收退保费用。这一特点带给客户在实际保险期间长短上拥有比较灵活的选择。
保险保障,保障费用免
该产品提供最高30万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并免收风险保障费。
满期保险金(含帐户投资结算收益)+持续奖金+意外保障
保底结算利率:
利率结算方式:按保单年度每年结算
持续奖金:第1年末2.2%;第2年末2.8%;第3年末2.9%;第5年末3.1%;第8年末
退保费用:第1年内退保1%,之后退保免收
初始费用:≤5%,目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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