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型:银保产品、两全保险、分红寿险
保险公司:合众人寿
产品推出时间:2012-8
适保人群: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5年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等待期
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额外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不超过人民币238万元,本主合同终止。
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18周岁至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但额外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不超过人民币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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