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交费灵活,长短结合。固定收益,还本付息。年年分红,累积生息。老少皆宜,少儿更优。
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
保障期限:10年、15年、20年、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缴费期限:趸交、3年、5年、10年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障。
18周岁之前,如果不幸因意外身故,可获已交保费的110%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18周岁至20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如果不幸因意外身故,可获1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疾病身故保障。
180天以后,至18周岁前,如果不幸因疾病身故,可获已交保费的110%的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年满18周岁以后,至20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如果不幸因疾病身故,可获10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180天以内,如果不幸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3、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于2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可获10万元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4、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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