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年龄:
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
至80周岁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终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给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终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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