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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同贺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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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产品是华夏人寿在银保渠道销售的一款新型两全分红产品,65岁前身体健康均可购买,缴费时间短,保障时间长,保障方面涵盖了满期给付,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责任。

  产品类型:银保产品、两全保险、分红寿险

  保险公司:华夏人寿

  适保人群:0周岁(出院且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10年或20年

  产品特点是无论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还是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身故,均会获得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投保人将享有年度红利分配权益,同时可附加安心无忧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至交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身故时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所得数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3、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1、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费期满前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身故时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所得数额的二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2)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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