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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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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平安鑫祥保险交费门槛低,适合不愿花太多钱买保险只注重保障的人群。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2倍的保险金额+红利,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返还所交保费+2.5单利+红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18周岁(含)后,给付3倍保险金额+红利,合同终止。

  产品特点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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