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8时,接95518专线调度,人保财险安徽亳州市分公司承保的一辆北京现代轿车于8月14日夜间3时在亳州市新华北路碰撞一行人,造成标的车受损,三者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查勘员陈凯第一时间将此案情况向理赔中心主任关涛汇报,因此案不是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案,而是过了2天才报案,引起了主任室的高度重视,叮嘱陈凯与报案人马某见面,当面询问案件发生的经过,争取了解更多的有利信息,并安排定损员杨鹏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力争从交警队得到真实信息。
查勘员陈凯见到马某,询问当时事发经过。马某称当时送一位朋友回家,车速过快,没看见前方有人,慌了手脚,撞了行人。马某说当时情绪较为慌乱,拨打了120及时抢救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已向交警部门报警,现标的车在亳州市交通路停车场。陈凯赶到停车场,发现是车辆前部撞击到行人,行人头部撞到了前挡风玻璃,玻璃上有明显凹痕。20分钟后,死者的家属也到了停车场,陈凯向死者家属了解情况,得知死者是半夜睡眠不好,去外面散步,就再也没有回家,因失联,也是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才找到死者。因死者家属的情绪较为悲伤,不便作更多的询问,但死者的儿子讲述了一条重要信息。他在医院听说,当时在医院抢救伤者时,肇事司机马某也被带到了医院做酒精测试,定损员杨鹏对他所叙述的情况用手机录了音。但随后在与马某的沟通中,马某多次找借口,不愿回忆当时事故发生的情景。
随后,杨鹏与陈凯一同到交警大队落实酒驾证据,到达交警队后,没有找到处理本次事故的交警。次日,杨鹏继续跟进此案,从交警那里得到真实消息,事发时经测试,马某的酒精含量度已构成醉酒驾驶,杨鹏用手机将对话进行了录音,初步认定了马某醉酒驾驶的事实。如按醉酒驾驶处理的话,保险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当事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马某家长希望能争取死者家属的谅解。
后交警队对事故进行了认定,出具了马某醉酒驾驶的事故认定书,固定了证据,人保财险亳州市分公司对此案做了拒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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