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将正式实施。
新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六种核心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
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表示,老保单将来理赔时也可适用新规定。
本报讯(记者史丽萍)距离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正式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一直对新老重疾险的保险合同如何“对接”保持沉默的中国人寿,昨天终于对外表态:今后,中国人寿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这也意味着,随着寿险“老大”的表态,新老重疾险保单理赔实现“无缝对接”将不再是难题。
背景
中小型保险公司先行“对接”
今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出台,成为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标准定义。《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重疾险的理赔范围。
但对于持有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将来理赔时是否适用新规范,监管部门并未明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老保单并未要求按照新定义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将由各公司自行决定。
随后,信诚人寿、中意人寿、合众人寿、人保健康等中小型保险公司纷纷公开表态,8月1日以前投保重疾险老保单的客户,将来也可以适用新规定“从宽理赔”。“但是小公司的表态难以引领整个行业的行为。”中山大学保险系主任申曙光教授表示。直至进入5月份,占据国内重疾险市场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人寿对重疾险老保单的问题一直保持沉默。“这些公司如果采取从宽理赔的原则,可能因此增加数百甚至上千万元的理赔成本。”某外资保险公司精算负责人如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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