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发挥保险公司营销优势
积极推广企业年金的设立
企业年金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较短,相应配套政策尚未健全,加之人们对企业年金作用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所以,企业年金在推行的几年里普及率并不令人满意。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试点及其全面推开,年金的政策层面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完善。因此,在政策利好的情况下,企业年金的推广更应在宣传营销方面下工夫。
在有资格参与企业年金的金融机构中,保险公司拥有的营销队伍最大,这一强有力的优势是保险业独有的。销售能力是衡量金融机构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它直接影响到资产管理的规模。从智利、巴西等国家发展企业年金的经验看,销售费用在养老金管理开支中占的比例很高,节约销售费用就可节约企业年金的管理费用,而管理费用高低是企业年金竞争的主要方面。保险人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营销方面独特的长处。国内保险业目前已形成多层次的包括个人代理、公司直销和团体销售的营销网络;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培育其营销团队和营销能力,以求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对年金业务的不同要求,从而持续提高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的竞争力。
强化资产负债匹配和投资盈利能力
有效化解企业年金长期风险
设立企业年金的目的,是用于受益人的养老,所以,企业年金产品管理期长,一般都有二三十年的投资期,只有科学配比养老基金的资产与负债,才能有效规避资产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给付能力。保险人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合理匹配资产负债以获得投资盈利的能力。寿险产品大都是在二三十年后,受益人才开始领取保险金,所以,也培养了保险公司对资产与负债匹配管理的能力。
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的“审慎”投资原则与企业年金管理的“谨慎人”原则相符。保险契约型养老金产品得到更全面和专业的管理和监督,对年金基金所有人的利益更有保障。所以,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在基金的保值、增值和资金风险控制方面,有着自身固有的优势。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大都设立了独立的资金运作部门或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投资类团体年金产品方面,也积累了相关投资经验。在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后,保险公司将能更好地扮演年金“投资人”的角色,保证年金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增值性,保障年金计划参加者的利益。
培育保险公司各项资源
全方位参与企业年金管理
企业年金运作的核心环节包括:年金的设计与销售、年金账户管理、年金投资运营以及年金支付等,在这些环节中,存在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介服务机构等各个参与主体,保险公司在各个环节都可以参与。
商业保险公司可通过出资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成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经营管理企业年金资产。保险人可以担任账户管理人,为企业年金提供信息记录、政策咨询和账户查询服务等;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成为投资管理人;保险公司拥有特有的精算技术优势,可以开发出科学合理的年金产品,成为企业年金的设计者;保险公司还可以提供帮助企业和个人记录养老资产组合的变动等中介服务,成为中介服务提供者。
目前,我国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成立了养老金管理公司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年金业务方面也已开发出100多种产品,积累和奠定了进一步开发和经营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企业年金产品的经验和良好基础。保险公司除了进一步在投资人、托管人方面培育力量,也可以在中介服务方面下工夫,在企业年金的各个方面都获得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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