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政部发布的“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有170多万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从绝对离婚对数的数据可以看到,中国的离婚率正加速攀升。
不过,有的夫妻在婚姻阶段没有为另一半投保商业保险,却在离婚后为前夫、前妻投保,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年金保险可作为“最后的礼物”
年过半百的施太太在与施先生一起走过24年的婚姻道路后以离婚收场。除了感情上的伤痛外,她还不得不面对财务危机。因为施太太曾是一名全职太太,已经离开工作岗位15年之久的她几乎没有可能重新同年轻人一样奋斗职场,而且她没有孩子。
所幸的是,施先生对她还不错,在提出离婚之际,已经约定将两人名下的住房归她所有。而且,因为担心施太太未来没有稳定的收入,还为她投保了一份养老险,以此保证她未来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
施先生的这一做法的确可圈可点。对于施太太来说,离婚后的她因为没有子女,就成了独居者,自身的养老费用包括日常开支、医疗费用等等都需要独立承担,而没有工作收入的她显然难以肩负如此重担,所以,施先生为其投保养老险,等于是送上了分手前的最后关怀。
根据调查,离婚往往会对男女双方的生活水平造成影响,特别是婚姻关系中夫妻二人收入相差悬殊的,在离婚后,收入较低的一方可能难以承受各种生活开支。此时,不妨由收入较多的一方为另一方一次性缴费投保一份将来可以定期领取养老金的保险,也就是年金保险,使对方将来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这其实相当于支付了一笔一次性的赡养费,可以让对方在未来年老后慢慢使用,防止提早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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