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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金保险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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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承诺在一个约定时期内,以保险生存为条件,定期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如今,个人年金保险试水“标准费率”,结果会是如何呢?

  年金险产品作为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靠其稳定、可靠的保值增值功能,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作退休养老准备的重点选择之一。适当购买个人年金险,可弥补社保的不足。

  但由于该类产品历来实行“保费与投保年龄挂钩”的原则,意味着投保年龄越大越不划算,也使不少人到中年才突感养老危机的潜在消费者望而却步。

  不过,这一基本原则正在被尝试着打破。

  年金险新尝试:统一费率

  某公司一款名为“金玉”的新型年金产品在京问世,尽管该公司人士告知记者此款产品在多数城市未有展开销售的打算,但其创新概念仍受到了各方关注。

  其最大看点在于,任何客户购买都执行统一费率——出生30天到60岁的客户都可以成为被保险人,而且不需要体检等手续。也就是说,20岁的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金额与40岁的投保人所缴金额完全相同,作为一款养老险产品来说,这一突破十分亮眼。

  “标准费率”对投保人而言之所以颇有意义,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不同年龄的人购买此类产品价格会有高低之分,这是由产品费率直接决定的,而费率本身是依据生命表的统计信息来厘定的。2006年新生命表执行后,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自由选择采用新、旧任意一种生命表来实行定价。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三要素中,死亡率要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采用不同的生命表,作出不同的定价选择。

  根据监管部门的说法,“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统计的寿命延长了,死亡率降低了。”这意味着年金产品保单进入给付期之后,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年金的时间更长了,支付的金额也更多了。于是,催生出了市场上关于“受新生命表影响,年金等寿险产品有涨价趋势”的猜测。

  不过,“金玉”的推出一定程度上也表明,涨价一说并无确切迹象,而各家保险公司所做的还是根据各自遵循的原则,在年金险的形式上推陈出新。

  年金用途靠拢“全能”

  相对于传统养老年金,该产品领取年金的时间段比较超前——不是在缴费二三十年后开始领取,而是在二三十年后终止领取。其功能和性质更接近于市面上的教育年金,只是在年金使用目的上更为人性化,相应的,领取时间也更随意,讲求“按需支取”。

  具体来说,目前比较主流的年金险一般都会约定:从未来退休后的某一时间起开始按年领取年金。以该公司之前推出的一款同为分红型年金险的产品金贵年金为例:“某一时间”即首个年金领取日,根据条款的不同,可以是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及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金贵年金的投保人可以选择10年期缴、20年期缴,甚至是一次性缴清。

  假设投保人在30岁投保,并选择“60岁起”可以领取年金以及20年期缴的缴费方式,那么在其50岁的时候将完成缴费,60岁年金领取日到来时开始领取。据了解,传统年金产品中,可最早领取的是太平洋(8.94,-0.08,-0.89%)保险的“太平盛世”长寿养老年金保险,40岁即可开始领取。

  而“金玉”的不同之处在于,缴费的第二年开始就可以按照年缴保费的15%提取准备金,并从第二年开始即可领取,可一直领取到保险期满。而保障期有20年和30年两种选择,满期后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一笔满期金,领回所有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由于60岁之前都可投保,该产品十分强调年金的“全能性”:用途没有任何限制,可为教育、购房、创业做准备,或是当作重疾金、养老金来使用。业内人士分析,其性质甚至更类似于“没有保障功能的两全险”,或者是保底且有不固定利息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只不过资金的操作者由银行转变为保险公司,且资金运作的稳健程度和收益率有所不同。

  按“份”购买相对灵活

  除了上述创新点之外,或许我们还可从金玉年金的购买方式中看出它的新意:据公司宣传称,该产品是首次推出按“份”购买的方式——不区分客户性别、年龄,每份100元,投保人可根据自己对未来的预期以及目前的能力选择购买的份数。

  该办法基本类似于意外险等简单险种的操作模式:产品份数可累计,相应的保单利益也可累计。年金险没有保额上限、超额投保的困扰,属于“多买多赔”型的险种。

  不过,据记者了解,按“份”购买的革新方式并非首次出现在保险市场上——此前,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就曾推出过类似的产品。

  该公司一名代理人向记者介绍,以往类似产品推出时的惯例是,投保人可自由选择买一份或是买多份,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每份的金额也不同。例如,假设投保人一次性缴费购买,每份金额为1万元,那么分两年交费,每份保险费就是5000元。以此类推,分十年交费,每份保险费1000元。

  按照上述规则推算,“金玉”有10年的缴费期,每份100元,意味着一次性缴清的情况下,每份为1000元。假设投保人想买5份该产品,通过10年期缴的方式,每年只需缴纳500元,压力比单份一次缴清更轻,但最终领取年金的金额是单份的5倍,可使养老准备更充足。

  由此可以看出,在投保人对养老金储蓄的金额要求较高的情况下,按“份”购买的形式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相对较低,购买更灵活,年金额度也相对更充足。

  搭配附加险完善保障

  鉴于年金险仅有储蓄功能的特性,加强保障是必要的配套工作。

  保险专家提示,投保人有2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单独购买其他主险,二是直接以年金险为主险搭配一定的附加险,比如意外、医疗及重疾险等,这样一个组合基本上可以抵御各种风险。一般年金产品都可以与任何主、附险组合,在主险之上,可以广泛搭配各种主险和附加险,形成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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