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喜洋洋年金保险(分红型)
发行公司: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养老保险
适合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缴费方式:季缴|半年缴|年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缴至五十周岁|缴至五十五周岁|缴至六十周岁|缴至六十五周岁
保障期限:见具体条款
产品特色
缴费灵活,免体检
养老投资,月月领
现金分红,抵通胀
保证领取,喜洋洋
简易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缴费期限:10年、15年、20年、至50岁、55岁、60岁、65岁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
年金领取开始年龄:50岁、55岁、60岁、65岁
年金领取方式:年领、季领、月领
投保示例
安先生:30岁,保费:631元/月,缴费期:20年,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10,000元,保证领取到88岁。
保险利益说明
1、身故、全残保障
若安先生在60岁前不幸身故或全残,可获得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或已缴的保险费总额的1.1倍(以高者为准)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安先生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2、年金给付
安先生从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10,000元,直至88岁,共计领取290,000元。若安先生不幸在78岁时身故,将由安太太(指定身故年金受益人)继续领取后面10年的年金。
3、现金分红
从安先生购买保险起,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派发年度红利。
红利领取方式:1、现金;2、累积生息;3、抵交保险费。
备注: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4、被保险人参与殴斗、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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