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自交费期满日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不包括保险单满期日)。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按累计所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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