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人民人寿
投保年龄
0—59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成为被保险人,满足不同年龄投保需求
产品特色
投保范围广\n0—59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成为被保险人,满足不同年龄投保需求;多层次需求规划\n设有50、55、60岁或投保满10年、投保满20年等5种年金开始领取年龄,满足个性化需求;保证给付\n保证给付20年,尽显对家人的关怀;领取收入可预见\n按月领取年金,方便制定财务规划;年金递增\n年金领取额每年递增,抵御通货膨胀风险,保障更充分。\n特设祝寿金\n基本保险金额五倍的祝寿金,体现对老人深切的人性关怀。
保险责任
年金: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将按月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二十年。年金给付首年度,每月的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以后年度每月的给付金额按首年度每月给付金额百分之三的幅度逐年递增。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年金直至保证给付期届满,本合同终止。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倍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将按已交保险费(按年交费率计算的全部分期交纳保险费(或一次交清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保单红利:有权参与本险种的盈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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