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保险责任
1、年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详见下表)给付一次年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年金于合同生效三个月后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男性被保险人60周岁前,女性被保险人55周岁前,3%;男性被保险人60周岁及以后,女性被保险人55周岁及以后,9%。
2、祝寿金: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祝寿金,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快速返还,领取方式随心。
投保后每年都有一笔生存金,且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即可领取首期年金,无须等待,收益返还速度快,满足您持续、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年金可以选择直接领取或进入累积生息账户,贴合个性需求,年金领取便捷。
?养老无忧,关爱幸福晚年。
对男性、女性客户分别设置在60岁、55岁时提高年金给付比例,从3%提高到9%,作为补充养老资金使用,确保高品质的退休生活;到80岁时,您还可以领取一笔相当于两倍基本保额的祝寿金,进一步充实养老资金储备,有助抵御长寿风险。
?抵御通胀,坐享经营成果。
本产品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派发红利,年金和红利可留存于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和红利账户,分别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和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使您坐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年金转换,自设退休计划。
保险期间内,您可随时申请将留存于本公司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中的年金及相应利息、留存于本公司红利账户中的保单红利及相应利息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自由设定退休时间,灵活安排退休后的收入规划。
?身故返本,保证资金安全。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本公司会按已支付保险费的金额给付一笔身故保险金(身故前已领取的所有年金不作扣除),确保您的保险利益,在拥有生存保障的同时为您增添一份身价保障。
?灵活理财,尽享财务自由。
交费方式灵活,有3年、5年、10年、20年四种交费方式供您选择,保费固定,每份为1万元,并有保单质押贷款、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功能,便于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轻松理财、自由规划。
投保示例
金先生,35周岁,某IT企业技术主管,事业有成,家庭责任感和风险意识较强。为自己投保2份“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2万元,基本保险金额73228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年金:自合同生效三个月后的对应日起至59周岁,金先生每年可领取2196.84元。自60周岁开始至79周岁,金先生每年可领取6590.52元,上述年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59周岁时累积年金可达80095.17元,到80周岁时累积年金可达331403.05元。
2、祝寿金:金先生80周岁时可以领取祝寿金146456元。
3、身故保障: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20万元。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2、红利是不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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