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华泰人寿
险种类别:分红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限:保险单生效日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保障利益
年金给付: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领取保额10%,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给付年金已满二十年(以较早者为准)。(被保险人领取第一笔年金时,可根据公司当时的月领取金额选择按月领取,也可选择公司当时提供的其他领取方式。)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三倍扣除已领取的年金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终止。
满期金: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除上述三点以外,我公司还将每年为您的孩子准备了零用钱(红利),领取方式由您任选一种。
直接领取现金
可存在我公司,累计生息,让您利上加利
抵交保险费
注: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届时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示例
被保险人年龄保险金额交费期限年交保费
王先生
30岁100000元20年
10497元
王先生的收益
1、养老金:王先生从60岁时,每年可领取10000元,领20年共计领取200000元,80岁时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100000元,合同终止。王先生收益共计300000元+红利
2、身故金:若王先生32岁时不幸身故,公司将给付300000元+红利,以弥补家庭的财务损失,合同终止。若王先生72岁(当年的年金已领取)时身故,公司将给付300000-130000=170000元+红利,合同终止。保障利益
年金给付: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领取保额10%,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给付年金已满二十年(以较早者为准)。(被保险人领取第一笔年金时,可根据公司当时的月领取金额选择按月领取,也可选择公司当时提供的其他领取方式。)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三倍扣除已领取的年金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合同终止。
满期金: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除上述三点以外,我公司还将每年为您的孩子准备了零用钱(红利),领取方式由您任选一种。
直接领取现金
可存在我公司,累计生息,让您利上加利
抵交保险费
注: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届时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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