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长城人寿保险发行日期:
保险类别:养老保险适用地区:
最低缴费金额:缴费期限: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64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缴费方式:趸缴5年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保障期限:终身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0周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4周岁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05%;(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05%;(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到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时,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此后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生存至99周岁保险单周年日。生存保险金给付金额为生存保险金给付当时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首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为12%,以后每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将在首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12%)的基础上按0.12%逐年递增。
本主险合同有计划A、计划B、计划C及计划D四种计划可供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这四种计划对应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如下表所示:计划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计划A5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计划B55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计划C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计划D65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满期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满期祝寿金受益人给付“满期祝寿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高额领取,直至终身
累积生息,复利滚存
终生返还,终身保障
灵活融资,必要应急
计划多样,选择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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