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已缴本合同保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费)的110%的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期间身故,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的年金余额,本合同终止;
但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自保单签发日起两年内非因意外事故而身故,受益人获得等值于已缴本合同保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费)扣除累计已领年金后的余额的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生存,则其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月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年金,至其身故或年金给付已满20年(以较早者为准)
产品特色
1、养老年金,保证给付
从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月可领取定期的养老金,保证给付长达20年。
2、广泛承保,人人皆宜
高达70岁均可承保,覆盖更广,贴合不同年龄层次的收入保障需要。
3、从容规划,多种选择
可选择在45、50、55或60周岁开始领取年金。
4、保费豁免,贴心关怀
5、紧急需求,现金救援(来源:金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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