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简介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开始日(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的,按保险金额加已交保险费的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前,每届满一年仍然生存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给付生存金
在养老金约定领取日开始到90周岁仍然生存,每年按保额的20%返还生存金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达90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祝寿金。
35岁的福先生,计划在65岁退休。为使自己晚年活得更有尊严,更自主,同时减轻子女抚养负担,福先生投保了“国泰福禧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额10万元,选择20年交费,65岁领取养老年金。从保单生效一周年起至64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福先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生存金,作为健康体检费、全家旅游金等;65岁光荣退休后,福先生每年领取2万元(每月约1670元)的养老金,一直领到89岁,保证领取20年,轻松养老,子女省心。若福先生福寿延绵至90周岁,福禧年年还会献上一笔高额祝寿金20万元,可谓“越老越有钱,越老越值钱”。
更加贴心的是,“福禧年年”还为福先生提供三大账户。其一,在退休之前,福先生享有10万元的“身价保障账户”;其二,“福禧年年”还会开设一个“生存金累积生息账户”,福先生可选择每年“定期”将生存金及养老年金转入此账户,等到领取时还额外享有一笔丰厚的利息;最强大的是“终身红利账户”,在整个保险期间,福先生均可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年年参与分红,有效的抵御通胀带来的资金缩水。(来源:一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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