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年金保险 > 正文
30岁女主管幸福保障:鸿福年年+万全人生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王女士,30岁,公司主管,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月收入1万元,为自己投保太平洋寿险"幸福无忧"保障组合.

  客户资料:王女士,30岁,公司主管,月均收入1元

  产品组合:

  假设王女士因病于86岁身故,其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生存金:

  (1)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共计领取27次,领取总额9.27万元;

  (2)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起,每5周年按应缴纳保险费总和的18%给付一次祝寿金,共计领取5次,领取金额14.04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23.76万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