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妈妈于2010年2月9日去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中国建设银行恒茂华城储蓄所存钱,正准备在大厅排队时,发现站在旁上有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一款银行理财产品,这时我们还根不知道是新华保险的保险产品,她看到我们比较感兴趣时,把我们领到了VIP室介绍该产品,在准备交第1个1万时,这时才看到他们拿出了新华保险的资料,可看到这款产品的资料时根本没有说本钱是否可以拿的内容,正因为此我才多次口头向那位推销员确认在交满5年后是否可以拿回这些本钱,她每次回答都是非常肯定是可以的,每年只要1万元,交满5年,每年就可拿到4000元的回报,只要你本金放在这里可以一直拿15年,而且每年还有红利拿,可我问她在第5年后本金是否可以拿回时,她很肯定的说是可以随时拿回的,但拿回本钱5万后就没有每年4000元及分红了,也就是这单保险结束的意思,我听的很清楚。问她本钱会不会有损失,她就说不会的,让我们放心,这就一种存款形式的投资,和存在银行是一回事。
可直到我2011年11月17日在百度里找理财信息时才无意中发现,(保费已经交过2年共2万)相当多关于新华保险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的投诉案例,大多的情况就是在保险推销员的利诱下发生的,其最重要的一点是,保险员骗我说是存满5年后,可以随时拿回本钱5万元,如果一直放在那里不拿出,还可以拿到每年4000元左右的钱,为了证实真实性,马上拔打了95567,直接问关于本钱是否可以拿回的事,这时得到的答案才是“不可能拿回本钱5万元”,本人感到太可怕了,完全感到是被保险员骗了,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
事件分析
1、保险推销人员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
2、推销人员光讲有利的一面(预计收益),不提具体风险
3、推销人员讲述的内容与合同无全不一致
4、与投保人办理的保险的初衷不一样
5、保险公司及推销员没完全尽到此险种合同内容全部告知义务
6、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混淆概念来欺骗消费都(投保者)
退保要求
1、立刻终止这种欺骗合同,停止交保费;
2、全额退还已交保费2万元整及利息(同年整存整取利息);
3、赔偿个人精神损失费5千;
4、要求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作出正式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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