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人群:对养老有需求的人。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关爱年金
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开始,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爱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来给付生存关爱金,至被保险人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养老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扔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5倍保额)给付养老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a.已交保险费(不计息);b.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4、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产品特点:
岁岁获金储值增值赢利分红多重受益增岁添利安享晚年5倍祝寿尽显尊荣高额保障;抵御风险应急借款随时领取
“吉祥年年”提供了关爱年金、期满金、身故金三重保障,在提供超值的理财服务的同时,其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还为投保人带来重疾身体健康的坚实保障。
分红型保险具有各种金融产品的优点,它具有保障、保本保息、免税、享受分红和抵御通货膨胀等功能。华泰人寿“吉祥年年”年金保险,可以让被保险人在60周岁之前,每个保单年度都获得基本保险金额一定比例的关爱年金,最高为20%;在60周岁之后,每年获得关爱年金上年基础上固定增加(增加金额为首年度关爱年金的20%),从而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对客户养老生活品质的影响。最重要的是,此项收益为条款约定收益,不受市场投资环境及保险公司业绩波动影响,可谓稳拿稳赚。同时,若不领取这部分关年爱金,则可按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按此方式累积的关爱年金可在被保险人需要时随时申请领取或在合同终止时一起给付。此外,考虑到被保险人各种临时的资金需求,“吉祥年年”还提供了保单借款功能,投保人有临时资金需求时,可以向华泰人寿借取70%现金价值的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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