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本款产品功能意义的简单描述
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我们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维持您家人的正常生活。
保单红利
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让您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
保单借款
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祝寿金
鸿寿特意为您准备了2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为您的八十寿辰再添超值惊喜!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