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年金保险 > 正文
国泰长瑞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简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针对老年人口的比例和数量不断增加,而日益普遍的“1-2-4”家庭结构面对的养老压力日益增大。国泰人寿推出一款全新的养老年金产品——国泰长瑞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1、保额递增,有效抵御通货膨胀——保额每年以5%单利递增直至65周岁

  2、保障长期,持续保障至99周岁——高额度身故、残疾保障持续至99周岁

  3、退休无忧,65周岁获得敬老金——65周岁领取50%当年度保额作为退休金

  4、祝寿好礼,满期获得超值回报——99周岁领取另50%当年度保额,年轻时的投入获得超值回报

  5、残疾关怀,凸显国泰贴心设计——一至七级残疾按比例给付残疾关怀保险金

  6、生命末期,提前给付活得尊严——符合生命末期状态,提前给付50%当年度保额

  7、红利分配,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每年分享公司投资收益,获得分红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按当年度保险金额扣除按约定应领取的敬老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如在交费期内,另加计当期已交付的未到期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当年度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未满65周岁前

  保险金额×(1+5%×(保单年度-1))

  被保险人满65周岁及以后

  保险金额×(1+5%×(64-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年龄))

  (二)残疾关怀保险金

  被保险人导致条款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条款附表所列比例给付。

  (三)生命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按诊断确定当时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50%(最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给付,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四)敬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到65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50%给付。

  (五)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到99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按当年度保险金额扣除按约定应领取的敬老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合同效力终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