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韩民国国民年金法的规定,居住在韩国的十八至六十岁的外国人,加入韩国国民年金并缴纳保险费,在回国、死亡、年满六十岁时可申请领取一次性返还金(交纳的保险金+利息)。
过去一段时间,曾出现众多具有资格的我国劳务人员在韩务工期满后未申领一次性返还金而回国的情况。为此,我馆特提醒具备资格的我国劳务人员在期满回国前按照韩国国民年金公团的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返还金。
回国前可通过韩国国民年金公团各地方分团和仁川机场办事处申领。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陆证、机票及本人银行账号(韩国和中国的银行账号均可)。详细规定和领取办法可登陆韩国国民年金公团网站(www.nps.or.kr,中文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