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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详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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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作为一款银行保险,分红是不固定的,所以在银行的各位消费者可以考虑找一个专业的代理人进行咨询,选择真正合适的保险组合。
  保险类别:分红险,理财年金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购买渠道:银行
 
  缴费方式:期缴
 
  保单贷款:是
 
  贷款比率:80.0%
 
  收益分配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增额保险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1)交费期为3年的,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4%;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8%。
 
  (2)交费期为10年的,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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