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特约说明
99鸿福终身保险生存金利息转保特约(以下简称本特约)应附加于99鸿福终身保险(以下简称主合同)之上。凡本特约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特约。如主合同条款与本特约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特约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特约的构成
本特约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特约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投保范围
凡99鸿福终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特约。
第四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特约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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