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投保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投资收益,“福寿年年”为客户提供了高额的生存返还金。根据合同规定,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都可以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00%领取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客户不但可以将生存金继续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还可根据自身需要来对生存金进行灵活支配。
此外,“福寿年年”还是一款现金价值较高的产品,以客户选择三年交为例,保单在第四个保单年度时的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金之和就已经超过累计所交保费,这可谓是给许多经常需要资金周转的中高端人士吃下了一颗确保资金安全的“定心丸”。
现金价值所对应的另一项功能就是保单借款,“福寿年年”高达现金价值80%的保单借款额度,为客户家庭的子女教育、养老、理财、应急资金等需求都提供了理想的解决方案。这就是“福寿年年”充分考虑客户利益,方便客户实现在资金灵活周转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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