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证监会支持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通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不久前,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此,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出台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补充养老保险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下一阶段,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快推动各类长期资金入市,努力推动各类长期资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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