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犹豫期一定是从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的吗?
A:法律赋予投保人一个特别的权利——犹豫期,“犹豫期”就像个“无理由退货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无理由退保,这时保险公司应全额退回投保人所缴保险费。如果过了犹豫期再发现购买的保险不适合而要求退保的话,就要发生很大的损失了。
目前保险公司规定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但如何计算犹豫期各家公司不尽相同,所以要事先询问清楚。通常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但有部分险种例外,如投连险,很多公司规定如果客户由于出差等原因无法在近期签收保险合同,并非犹豫期就不开始了,而是将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第11个自然日视作合同签收日,签收日起10个自然日为犹豫期。由于犹豫期是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所以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
Q2:未年检的驾照或车辆发生责任事故可以理赔吗?
A:所有保险合同中都存在“责任免除”条款,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作如下免责:“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你酒后驾驶或者无照驾驶,那么这时候发生事故是得不到理赔的,而保险公司通常把过期或未年检的驾照也列为“无照”;根据多数保险公司对“无有效行驶证”的解释,如果你的车辆未按期进行年检,行驶证处于无效状态,那么你也是不能获得理赔的。
Q3:重大疾病保险返还保费和返还保额的利益差别是什么?
A:很多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是捆绑在两全险上的,那么就要注意这个两全险的期满利益是什么?是返还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还是返还保额?如果返还保费,是有息返还还是无息返还?当然我们可以看出,是返还保额最合适了,因为除非是50岁左右的中年人购买重大疾病险会出现累积保险费和保额“倒挂”的现象,大部分的投保人累积保费都远远低于保额,如果是分红型的,那还要分配红利。所以投保人在选择重大疾病险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Q4:未能按期付保费会导致保险合同马上失效无法理赔吗?
A:保险费的缴费期通常都很长,在每年的固定日期,保险公司会去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扣保险费,但有时客户会因为种种原因账户上的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但这并不马上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一般都有“宽限期”条款:如果超过保险费到期日仍未交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仍可理赔。超过宽限期仍然未交付保险费就会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所以投保时,也要注意缴费的宽限期。
保险合同并不是签完字就万事大吉了,这恰恰是责任的开始。很多保险投诉产生的原因都是因为投保人根本就没有看保险合同而导致的,这就意味着我们一开始就将自己排除在公平之外。只知道购买保险却不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其实是忽视了自己权益,缺少对自己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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