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年金被保险人每生存满一个保单年度,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年金。
年金=1%×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年交保费×交费期间(年数)。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的乘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本合同的满期保险金、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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