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保额会增长,全面高保障;重疾来分组,更显人性化;保单有分红,资产年年涨;保费有豁免,真正显关爱;保单可借款,灵活来变现。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保额说明
身故保险金有若因
意外伤害或疾病所致身故,将按身故当时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观察期180天。
保费豁免有在给付首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并将不再受理合同的退保以及减保申请。
首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有若在合同保险责任生效或最后复效起180日内因疾病初次发生合同所定义的任何一个组别内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合同所定义的三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组中所包含的重大疾病,按照确诊时重疾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有若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起满三百六十五天后,初次确诊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照确诊时附加重疾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附加重疾合同剩余一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有若已领取首次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三百六十五天后,初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分组中仍然有效的一组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照确诊时附加重疾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