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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人寿吉年祥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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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购买第一年即可获得生存金返还,提前享受收益,以后每年都可享受生存金返还;生存金是汇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上,可以根据需要灵活使用;生存金若不领取,还可以累积生息。

  产品简称:吉祥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80岁

  发行机构:华泰保险

  产品分类:分红保险

  投保年龄:30日-57岁

  缴费方式:年交,

  产品说明

  岁岁获金,储值增值

  赢利分红,多重受益

  增岁添利,安享晚年

  5倍祝寿,尽显尊荣

  高额保障,抵御风险

  应急借款,随时领取

  保险责任

  1.关爱年金

  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1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若被保险人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以下约定给付关爱年金:

  (1)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各保险单年度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2)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开始,各保险单年度关爱年金在上一个保险单年度关爱年金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生效后首次关爱年金的20%增长,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即:各保险单年度关爱年金=上一个保险单年度关爱年金+首次关爱年金×20%。

  2.身故保险金

  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①已交保险费(不计息);②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①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至本合同满期日期间,未能领取的关爱年金的金额与5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②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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