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电话扰民的行为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日前,北京保监局率先出手,发文禁止辖区内各寿险公司营销员按号段拨打、随机拨打、购买陌生名单拨打电话等滋扰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禁令主要针对的是电话扰民,明确寿险公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必须依靠合法取得的信息,电话营销人员依旧可以拨打自有客户、转介绍客户以及事先经受话人同意的电话。那么,这样的禁令是否会对现有寿险电话营销产生冲击呢?虽然上海市场尚未出台类似规定,但招商信诺人寿、海康人寿等沪上电话营销的先行者还是表达了对此类禁令的欢迎。
“事实上,合资寿险电话营销主要采取和银行信用卡合作,一定意义上可以视为转介绍的客户。公司在致电客户前会采取一定的客户分层,选择适当的时间段,针对性比较强。”招商信诺人寿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指出,营销员无序拨打扰民的情况给正规电话营销带来很大冲击,现在有这样的禁令对于合规寿险电话营销的发展大有裨益。
北京保监局相关人士指出,电话营销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近年来遭到寿险营销员的滥用,大有“劣币驱逐良币”之势,尤其是按号段拨打、随机拨打、购买陌生名单拨打电话等滋扰客户的行为,给寿险电话营销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尤其是购买名单拨打,致电的营销员不仅知道客户的姓名、年龄,有时甚至连配偶、住房、私家车的情况也了如指掌,让客户感到没有任何隐私可言。”有专家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北京保监局已经要求辖区内各寿险公司不能消极对待,务必在12月20日前报送整改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被北京保监局叫停的营销员盲打之外,目前国内的电话营销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有一定的客户“数据库”,事先对客户进行甄别,有针对性的拨打,推荐相应的保险产品;第二种也是“陌生拜访”,即随机拨打客户电话,先赠送一份简易保险,取得客户信任,然后隔一段时间再次致电该客户,询问对赠送保险的服务感受等,争取机会面谈再行销售其他险种。对第二种电销行为是否属于禁令之内,尚未有明确的说法。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相关人士指出,对于电话营销这种能够展业模式应该区分营销员个体行为还是公司行为,营销员个体行为的多以产品导向,销售的多是万能型或者分红型产品,而大部分合资寿险电话营销销售的产品,基本都是简单易懂、销售成本较低、保费低廉的产品,尤其以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居多。
“保障型产品对扩大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具有积极意义。电话营销渠道、保险营销员渠道以及其他渠道能够形成互补,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社会渗透程度。”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电销部相关人士指出,对于不同的电销行为应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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