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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买保险屡吃闭门羹 法律界人士称此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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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江门市残联欲为100多名残疾人购买普通商业保险,连日来,辗转寻遍江门所有保险公司,竟然没有一家公司愿承保。

  找遍江门无公司愿承保

  据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新近设立了一家“庇护工场”,专门为江门的残疾人士提供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便于就业,融入社会。庇护工场成立以来,已先后培训了100多名残疾人士,并且为40多人找到了工作。由于这些残疾人家庭一般都比较贫困,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江门市残联决定为他们购买商业意外保险,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近日,张江然副理事长找到保险公司,询问购买保险事宜,但该公司业务员明确拒绝张江然,说公司不愿意给残疾人士承保。

  此后,张江然先后找遍了江门市所有保险公司,竟然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承保,直到记者发稿时,100多名残疾人仍然没有购买到人身意外险。

  保险公司称这是“行业惯例”

  保险公司到底为什么不愿承保?记者昨天走访了江门市几家较大的保险公司。在新华人寿江门中心支公司,营销部尹小姐告诉记者:“残疾人身体有缺陷,自然更容易受伤害,给他们承保,风险非常大,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没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当记者随后问到,拒绝卖给残疾人保险,在保单中似乎没有明确规定时,尹小姐称:“虽然保单中没有规定,但这是行业内部的惯例,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随后,在江门其他几家保险公司,记者得到的答案大同小异,都表示不愿意卖给残疾人保险。有一家保险公司表示,如果要卖也可以,但必须要提高保费,“至少提高一到两倍。”

  针对保险公司的说法,张江然副理事长明确表示,认为给残疾人承保风险大,其实是误解。“随着无障碍设施的逐步完善,现在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发生意外的几率几乎相同。”

  拒绝残疾人投保属违法行为

  记者随后采访了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保险公司没有明确规定,暗地里拒绝残疾人投保,其实质是剥夺了残疾人平等权,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显然,保险公司此种做法违反了该条法律,存在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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